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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全面接手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

文章来源:四九八网络发布时间:2018-05-11 15:52:31热度:4251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司向多家分支机构、银行、网联、银联以及支付机构下发《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账试点开办资金结算业务通知》。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具体的情况吧。

 

按照会议上的讨论资料,所有此前办理委托存管的银行,需要在支付机构在央行开立集中存管账户后,2个工作日完成转存;支付机构通过中国银联和网联清算公司转接支付业务的,需要全部通过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机构可以通过清算平台查询账户情况。

 


我们来看下通知详情

 

一、首批参加试点为****家机构(以下简称“试点机构”)

 

二、试点机构应于2018515日前,向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处提交《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开立申请书》(附件),支付结算处审核通过后,协调营业部门为其开立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用于办理相关支付业务的资金结算。开户当日,试点机构应委托存管银行将交存专户内的资金全额转入新开立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并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存专户销户。

 

三、试点机构通过网联公司或中国银联转接支付业务的资金结算,应全部通过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完成。试点机构可通过网联公司或中国银联实时查询其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余额。

 


四、网联公司或中国银联应根据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后的资金结算模式,建立健全清算规则以及相关风险防范机制,确保银行和支付机构对接收的支付业务及时入账,相关业务的资金结算及时足额完成。

 

五、网联公司或中国银联应参照《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信息核对校验机制》,探索建立客户备付金事前、事中、事后监测和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

 

六、试点机构应确保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每日日终余额不低于人民银行核定的交存金额。

 

七、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根据试点情况适时调整试点机构范围,条件成熟后推广至全部支付机构。

 

接手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的必要性

 

靠着庞大的日均沉淀量,支付机构曾一度“躺着赚利差”,这就催生行业畸状,即支付机构开拓新支付场景的动力不强,更有甚者为了提高备付金的收益,违规挪用备付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参与过桥贷款,甚至投资高风险证券类项目等,而这也是央行加强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监管的原因。


 

同时,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分散存放,不利于监管也是行业隐患之一。此前,央行披露,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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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作者:四九八科技。禁止转载,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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